2013年10月8日 星期二

認識扶輪




 世界上第一個扶輪社是由一名年輕的律師保羅.哈理斯以友誼與瞭解的精神結合一群各自以不同行業服務大眾的男士, 於1905年 2月23日在美國伊利諾州芝加哥組織成立的。社員資格的基礎-社區中每一事業及專業只限一人參加-迄今仍然為扶輪所遵行。 最初,新創立的扶輪社其社員集會係輪流在彼此的事業處所舉行,此即「扶輪」名稱之由來。

  自1905年起,保羅.哈理斯及其友人的看法已成為幾近所有國家、各種政治、宗教信仰的人士接受的理想。今日在奧地利及美屬薩摩亞、 在巴西及汶萊、在印度及義大利、在蘇格蘭及南非-在166個國家都有扶輪社。扶輪的原則廣為各方接受,如今已有31,936個扶輪社,社員人數1,219,532人。



  每一個國家的扶輪社,其一般宗旨均為相同-增進社區內事業及專業領袖之間的聯誼與瞭解,提高改善社區的努力及提高事業及專業的標準, 促進國際瞭解、親善與和平。全世界各地區扶輪社均有一個共同的基本理想-即關心他人、幫助他人的「服務之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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